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提升软件供给能力,努力打造山东软件“名品”,构建高端软件产业生态,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含人工智能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含适老化数字服务)、公有云服务软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领域。鼓励通过国家区块链信息服务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的软件参加申报。鼓励优势工业企业、科研单位开发的软件参加申报。支持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领域研发生产的企业需求大、市场前景广、成熟度高的“小快轻准”软件产品积极申报。仅限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获得过我省首版次认定的产品不属于申报范围。其中,“小快轻准”是指一种适配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产品形态,主要具备四个特征:“小”即小型化,即产品小、投资小;“快”即快速化,即快速部署迭代、快速见效;“轻”即轻量化,即轻资产、轻转身;“准”即精准化,即找准需求、精准赋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信誉良好,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知识产权侵权、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2.申报主体上年度软件研发人员不低于30人。申报“小快轻准”软件产品的、承担国家软件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攻关项目)的、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等资质的、由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担任申报产品研发主要负责人的申报主体研发人数不限。
(二)申报产品
1.申报软件研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不超过2年且出具科技查新报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可靠且主要功能、性能等指标应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CMA)或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报告须盖有“CMA”或“CNAS”专用标识。申报软件应进行代码安全评估并提供软件物料清单。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2.申报软件创新度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研发期间申请且取得(或已申请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报软件相关的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1项以上;主要功能技术取得创新突破且通过科技查新;获得设区市以上奖项或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
3.定价清晰且已实现销售并实际应用(集成电路设计应已完成流片)。
4.申报产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被省部级及以上列为重点项目、优选项目的)的、与省内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合作攻关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等关键软件,可不受本条2、3条件约束。申报“小快轻准”软件产品的,可不受本条2条件约束。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支撑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软件研发相关资质以及承担国家软件领域项目佐证材料;信用报告等单位信用情况支撑材料、上年度纳税申报表等软件业务收入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情况等软件研发人员支撑材料。
(三)申报软件支撑材料,包括:软件产品著作权、查新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及软件代码安全评估材料(含软件物料清单等)、销售额支撑材料(销售合同、发票)和其他能够佐证产品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支撑材料,包括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获设区市以上奖项、被设区市以上列为重点项目或优选项目的支撑材料等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材料,并按属地向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包装申报材料。各市要加大政策宣讲力度,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符合性,对通过中介机构组织的申报材料要重点核实。
(二)各市确保推荐企业具备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市场能力,掌握产品源代码、根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风险,已开源的产品优先推荐,杜绝“伪国产”“伪自研”。
(三)各推荐单位于5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软件材料连同正式行文、汇总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请使用EMS),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的首版次高端软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示。
(五)附件材料请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531-51782667
电子邮箱:ruanjian@shandong.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30日
本文转载自 山东省工信厅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