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首届“首都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首届“首都人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申报人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作,且评选当年全职在京工作,为新时代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一)“杰出人才”评选条件:为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在专业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
(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评选条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重大任务中取得突出成绩,达到行业领军水平,且评选当年在职。
(三)“优秀青年人才”评选条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创新能力强,在同行业青年人才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且原则上评选当年不超过35周岁。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杰出人才”采取归口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采取归口推荐的方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企业人选推荐工作。
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经组织遴选,提出初步人选,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推荐对象,报送归口推荐单位。
推荐对象只能通过一家归口单位进行推荐,不得重复推荐。
四、申报流程
本次评选采取线上推荐的方式进行(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可在“首都人才奖”评选系统下载),不受理线下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可于2026年3月1日9:00至3月15日24:00访问北京国际人才网(https://www.bjrcgz.gov.cn)“首都人才奖”专栏进行申报。点击“个人入口”,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评选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访问北京国际人才网“首都人才奖”专栏,点击“单位入口”,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评选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归口单位审核。
需上传提交的材料包括:《“首都人才奖”推荐对象申报书》《“首都人才奖”(杰出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推荐人选公示材料、《“首都人才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按照评选条件,只能选择“杰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中的一种类型进行申报。
2.申报人需提供当前在京连续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3.原“首都杰出人才奖”获奖者不再申报“首都人才奖”;原“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北京市先进科技工作者”获奖者,仅可申报“杰出人才”;原“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仅可申报“杰出人才”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4.申报材料不得出现涉及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进行报送。
5.推荐单位须对公示期间异议情况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吴明伟 55521242
附件:1.“首都人才奖”推荐对象申报书(样表)
2.“首都人才奖”(杰出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
3.“首都人才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5日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