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汇聚“政产学研用”各领域专业力量,共同推进数字经济标准化工作,根据《北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等有关要求,本着开放合作、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自动驾驶及数字化设施标准工作组的工作范围:调研自动驾驶及数字化设施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研判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新态势、新需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智能道路基础设施、云控平台、通信网络、基础地图和数据治理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二)具身智能机器人标准工作组的工作范围:调研具身智能相关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研发与创新、平台建设与数据管理、应用场景与示范推广、产业生态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三)智能体标准工作组的工作范围:调研大模型及智能体相关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开展智能体功能架构、加护协议、行为建模、安全性要求、伦理合规以及评估指标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四)产业互联网标准工作组的工作范围:调研产业互联网相关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针对制造业、建筑业、医疗、农业、能源等重点行业,聚焦各行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协同机制、数据共享、技术应用等关键场景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五)数字消费标准工作组的工作范围:调研数字消费标准现状与发展趋势,围绕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5G-A、元宇宙等前沿技术与消费领域深度融合的重点方向,开展数字消费产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新型显示技术应用、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和平台技术建设、数字消费新模式与新业态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相关标准宣传推广及应用实施。
二、成员单位条件、权利及义务
(一)成员单位条件
1.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等;
2.自愿加入工作组,承认并遵守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委会有关管理规定;
3.从事的业务或研究领域应与工作组技术领域相关或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二)成员单位权利
1.在工作组内享有表决权;
2.了解工作组的工作情况;
3.参与在研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优先承担标准项目;
4.参与工作组组织的标准宣贯培训、前沿研究、技术交流等活动;
5.获取工作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
6.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
(三)成员单位义务
1.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实际参与情况应指派相对固定的技术人员参与标准项目,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技术背景;
2.维护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委会的合法权益和荣誉,保护北京市数标委的研究成果;
3.参加工作组的会议或活动;
4.宣传、贯彻和实施本领域地方标准;
5.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请单位向秘书处提交附件1《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申请表》和附件2《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单位代表推荐表》,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电子版(word)以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pdf)以“申请北京数字经济标委会成员单位-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提交至联系人邮箱。
2.秘书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秘书处通知审核通过的单位以及相应工作组。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1.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2.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新迪 宫云英
联系电话:55521284;13661274491;18834165745
电子邮箱:wangxindi@jxj.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申请表
2.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单位代表推荐表
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