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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北京市经信局 · 2024-10-16 · 阅读约 5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100号)要求,我局启动开展第七批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第二批和第四批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申报

(一)认定申报范围和条件

面向全市高精尖产业领域,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2种类型认定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是指主要为本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内设机构;工业设计企业是指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申报企业应符合《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认定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类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稳定运营3年以上(截至申请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3)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设计团队人员应达到40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知识产权保护及应用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近三年获得国内外专利和版权年均12项以上或成立以来累计80项以上。

企业申请认定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类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截至申请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3)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和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设计团队人员应达到50人以上,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三年工业设计服务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二)申报方式和有关要求

申报工作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申报企业须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并登录网上系统按照相关指引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6日。

(三)各区推荐

各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推荐工作。请各区确定相关工作负责人,并于2024年10月18日前请将联系人信息表(模板见附件4)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请各区广泛发动、择优推荐,组织企业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将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5)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第二批和第四批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参加复核

(一)复核范围

参加复核的对象为2019年度认定的第二批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和2021年度认定的第四批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6。

(二)复核方式和有关要求

参加复核企业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登录网上系统按照相关指引完成复核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具体操作步骤参见附件2,需提交的复核材料清单见附件7。复核信息填报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6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祎丰 55521116;梁化君 55520941。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三号院1号楼417室。

电子邮箱:huangyifeng@jx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4.区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模板

5.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模板

6.参加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复核企业名单

7.北京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复核材料清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6日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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