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判断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须提出“三新一强”(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在上一轮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前三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产业导向。申报主体应属于重点领域,包括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具体要求可就近咨询北京市专精特新服务站(试点),试点服务站的名称和联系电话附后(附件1)。
(二)支持方向。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项目投资。申报主体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项目应为新建项目,开始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后,且实施期不超过三年。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四)绩效评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考核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考核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三、申报方式
(一)资料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7月10日17:00前,按照资料清单(附件2)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骑缝、真实性声明需加盖公章,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xiaojuren@jxj.beijing.gov.cn。
(二)审核推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评第四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组织编制《北京市第四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局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审核,最终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中央财政按照每家企业三年合计600万元测算切块下达我市奖补数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统筹分配每家企业的奖补资金。其中实施期初每家企业拨付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拨付剩余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二)资金使用。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直接拨付到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企业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联系咨询。
附件:
1.北京市专精特新服务站(试点)名单
2.北京市2024年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10-55520640,55520846
呼叫中心咨询电话:010-8217699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3日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