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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北京市经信局 · 2024-04-16 · 阅读约 5 分钟 · 查看原文 ↗

京经信发〔2024〕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加快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实施方案和前两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主要采取“应用场景示范+‘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方式实施,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结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年度任务,明确应用场景并向社会公布,由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组成“示范应用联合体”进行申报,通过第三方机构评审后择优予以支持。

二、应用场景

围绕省际间专线货运、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运、市政环卫5类场景,发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一)省际间专线货运

在京津冀范围内,支持总质量12吨以上的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开展省际间各类物资运输示范应用,重点推广北京-天津、北京-唐山等货运专线。

(二)城市重型货物运输

在本市及周边地区,支持总质量12吨以上的燃料电池重型载货汽车,开展水泥混凝土、砂石骨料等重型货物运输示范应用。

(三)城市物流配送

在本市及周边地区,支持总质量12吨及以下的燃料电池中轻型载货汽车,重点围绕城市生活保障,开展城市冷链物流配送示范应用。

(四)城市客运

在本市及周边地区,支持10米以上燃料电池大型客车,开展城市观光、旅游接驳、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班车通勤、科技产业园区摆渡等客运示范应用。

(五)市政环卫

在本市,支持12吨以上的燃料电池环卫作业车,维护城市街巷、道路等区域环境整洁,开展道路清扫等环卫作业示范,并推动应用自动驾驶技术的环卫作业车辆试点示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由“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示范应用联合体”由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牵头,会同燃料电池系统企业、车辆运营企业、加氢站运营企业组成。

(二)基本条件

“示范应用联合体”各组成企业需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的条件和能力,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项目申报要求

“示范应用联合体”各组成企业需签署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对于任何一个示范应用项目,一个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只能通过组建一个“示范应用联合体”、一个燃料电池系统企业只能通过参与一个“示范应用联合体”的方式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

“示范应用联合体”按照《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各组成企业公章,准备相关材料,将电子版(提交光盘或U盘)及纸质版(加盖公章)申报材料(1式6份)报应用场景主要相关区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主管部门。经区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推荐表》及上述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30日17:30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项目遴选

由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示范应用联合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拟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支持方式

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示范应用联合体”根据上牌时间和里程任务完成的先后顺序,从示范车辆中遴选车辆申报国家奖励,给予资金支持,主要包括车辆推广奖励、车辆运营奖励、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关键零部件创新奖励等。

七、监督考核

承担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签署考核任务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示范应用项目,达到中央考核要求。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基础信息和车辆运行数据需无条件接入指定的第三方平台。原则上,每个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在2023-2024年度内示范的车辆,年度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万公里,此后一年的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2024-2025年度内示范的车辆,京津冀城市群示范结束前车均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万公里;车辆在示范城市群内用氢行驶里程比例需达到80%以上。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吴志全 55520974

市财政局                张    鑫 55592204

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A座406室

材料接收联系人:王圣鼎 57079893

附件:  1.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2.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指南

3.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书

4.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推荐表

5.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车辆信息接入指南

6.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资金支持细则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6日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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