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快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和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支撑北京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征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要求
1.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已接入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开工前已完成有效的项目备案、能评等手续;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2.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原则上推荐的数据中心规模应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数据中心除外)。
3.机柜资源、算力负荷、网络资源等算力资源利用水平处于行业内先进水平,算力算效水平高。
4.能源利用效率高,电能利用效率应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中的准入值及以上,优先推荐达到先进值的项目(年能耗≤2万吨标煤的PUE准入值为1.25,年能耗>2万吨标煤的PUE准入值为1.2;PUE先进值为1.15),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较高。
5.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高,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开展绿色运维,积极提供绿色公共服务,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供给能力提升。
6.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要求
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扫描电子版一份(附件4除外)。
1.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见附件2,依据附件1编制),含附件清单;
2.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见附件3),含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仅需要可编辑电子版);
4.申报数据中心的项目备案、能评等手续证明材料。
三、报送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2月27日前将纸质版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aozhengzhou@jxj.beijing.gov.cn,并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填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在结合产业效果、应用领域、能效水平、算力规模等因素基础上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2.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自评价报告
3.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第三方评价报告
4.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高郑州; 联系电话:55521283,18810932407)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