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要求,聚焦发展机器人“1+4”产品体系,提升机器人产业链关键支撑能力,建设全球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应用示范高地和高端产业集聚区,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拟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北京机器人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引导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器人产业发展基金简介
基金目标规模为100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35亿元。基金围绕国家及北京市机器人产业相关领域战略性布局开展直接股权投资,重点投向机器人本体、产业链零部件、产业链创新应用等领域。
二、管理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在北京市注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对本基金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三)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团队稳定,并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退出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五)有与本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六)有与本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承担社会资本的募集;
(七)具有较强的退出管理能力,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基金退出;
(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被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前往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申领《北京机器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请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附有关证明。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7:00,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请申报机构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至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北楼10层
邮编:100033
联系人及电话: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崔岳 010-55578182
2.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刘春晓15652506532;李梦尧18614040409
监督电话:010-56766220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后续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将按程序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两阶段评审、尽职调查等遴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本次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报名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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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