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6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精准化服务,我局现征集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遴选,遴选结果拟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发布并通过线上宣传推介,同时邀请部分服务机构在大会期间现场展示和对接,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共性、关键和典型需求,重点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数字化转型、科技成果转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市场开拓、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服务领域,择优推荐一批质优价优、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名录为动态调整,2022年入选的服务产品可再次申报。
相关服务产品应满足如下要求:
1.突出专精特新属性。重点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
2.突出小快轻准属性。具备小额投入、快速部署、轻量应用、精准见效的特点特征。
3.突出效益优先属性。既往服务业绩出色,为服务对象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成效。
4.突出优惠公益属性。须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属服务,如量身定制、专享权益和专属增值服务。
5.突出区域覆盖属性。服务范围须覆盖全国或至少一个省份,便于广大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服务。
如发现服务机构存在失信、违法等情形,服务产品如存在虚假宣传、强制使用、不合理收费等情况的,一律不得入选。
二、征集数量
1.本次服务产品征集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有意愿的服务机构请参照服务产品信息表(附件1),每家可选择1项服务产品进行自荐。我局汇总后,将按照每个方向(服务产品信息表中列明的服务产品类型)推荐不超过2项服务产品的工作要求,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未能纳入推荐范围的,我局将优先纳入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服务机构,服务产品将优先向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推介。
2.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参照服务产品信息表,每家可单独推荐1项服务产品,由我局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不受我市总体推荐数量限制。请在提交服务产品信息时,一并提交国家示范平台、国家示范基地的证书扫描件。
三、材料报送
1.请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填写服务产品信息表(附件1,加盖公章)和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加盖公章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3年6月21日15:00前一并发送至chenhezhong@jxj.beijing.gov.cn邮箱。以上两份文件电子版请统一命名为“服务机构全称+文件类型”,如“XXX服务机构+产品信息表”“XXX服务机构+汇总表”。
2.请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通过邮箱提交之后,同步登陆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链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子模块“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
附件:1.服务产品信息表
2.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林源,电话:010-55578439)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