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北京市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提升国产化智能检测装备水平,加大对智能检测装备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并推广应用,现征集相关创新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场景面向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生物医药等8个领域方向;鼓励运用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智能检测装备技术熟化和性能迭代提升并规模化推广。
创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检测装备、核心零部件、专用核心软件等。
二、征集要求
(一)鼓励企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等牵头,独自或联合产品上中下游企业共同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联合申报单位不限定为北京市登记注册。
(二)智能检测装备及其相关产品为已上市销售产品或计划三年内上市销售的在研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关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单位应参照附件《北京市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编写材料,产品数量不限。
(四)创新产品描述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突出技术创新性、国产化水平、持续更新能力、解决的“卡脖子”问题、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五)申报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产品推广。
三、征集方式
创新产品征集工作遵循自愿原则。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电子版(PDF)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装备处(电子邮箱:zhangbo@jxj.beijing.gov.cn)。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专家论证、调研比较等方式,择优遴选产品纳入《北京市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目录》,面向该目录的支持政策将另行发布。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装备处
联系人及电话: 张博 010-55578419;
高少雄 010-55578307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6日
本文转载自 北京市经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