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建 〔2026〕3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西安市委金融办、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杨凌示范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一揽子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陕财办建〔2026〕30号)要求,为发挥财金联动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重点领域,拉动全省有效投资,现就实施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及“两重”项目贷款贴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范围。列入2026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产业类项目提款2000万元以上(含)的固定资产贷款、前期贷款、规划贷款,获得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产业类“两重”项目固定资产贷款;2026年新增融资贷款提款额,具体贴息项目清单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
(二)贴息标准。省级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不超过实际利率)。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中央和省级贴息政策支持条件的,应优先享受中央贴息,省级不叠加贴息。已获省级其他领域贴息的,不再重复贴息。
(三)贴息期限。贴息政策实施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贴息期限1年(不超过实际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一次性给予一年贴息资金支持(不超过实际应支付利息),银行在以后季度收息时予以扣除。
二、贴息流程
(一)贴息资金申请。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4、7、11月5日及2027年1月5日前向相关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或地方性银行(附件1)提供贴息项目清单。2026年4、7、11月15日及2027年1月20日前,相关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或地方性银行根据贴息项目清单,测算贴息资金,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报送贴息资金申请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年内首次申请时报送)等材料。
(二)资金审核拨付。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金融办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完成审核,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审核项目以及贴息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省委金融办重点审核贴息金额。根据审核结果,省财政厅在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银行拨付贴息资金。银行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贴息资金后,在季度收息时予以扣除。
(三)资金清算。政策执行结束后,2027年12月底前,相关银行省级分支机构或地方性银行填写贴息资金清算表(附件4),并将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放款通知书、放款凭证或回单、贷款台账信息、贴息资金兑付回单、企业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项目和贷款贴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未兑付的贴息资金,需按程序退回财政。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政策引导。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金融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银行机构要积极向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和“两重”项目单位宣传介绍贷款贴息政策要点、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确保企业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各银行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健全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和“两重”项目融资服务体系,开辟融资绿色通道,积极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确保项目贷款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助力项目加快实施。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银行机构要严格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资金清算表等,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和“两重”项目清单编制和项目合规性手续协调保障工作,推动政策尽早落地。金融管理部门做好贷款贴息测算工作。财政部门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加快拨付进度,确保贴息资金安全、合规支付。各审核部门要强化与贷款发放银行分支机构的沟通,指导银行补充必要的说明或提供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三)严肃纪律要求。严禁重复享受贴息与资金套利。若发现相关银行在申报资料中出现造假、骗取贴息资金等行为,或因工作疏漏导致贴息金额超出核定标准,将及时追回贴息资金,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若涉嫌犯罪,将依法移交至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和“两重”项目新增贷款贴息申请表(第X批).xlsx
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和“两重”项目新增贷款2026年贴息清算表.xlsx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重点产业项目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陕财办建 〔2026〕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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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