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相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促进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智慧能源发展新动能,推动供热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发改〔2024〕65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本市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范围
1.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更新改造供热管道、管沟、管井、换热站及其他附属设备,支持系统优化改造。项目质量管理参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执行(具体支持设备设施见附件1)。
2.智能化供热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热源、热网、换热站、楼栋热力入口加装感知、计量和调节等智能化供热设备设施,建设智能供热管理平台设备等。项目质量管理参照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技术规程、数据采集及通信规范等本市地方标准执行(具体支持设备设施见附件2),设施建成后应接入市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
(二)支持标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工程投资50%予以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严把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应在本市范围内,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绿色转型、城市更新等相关要求。
(二)夯实建设条件。优先支持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项目,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支持。
(三)落实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拼盘应完整闭合,项目各渠道资金相加应等于总投资,且资金结构相对合理。
(四)防范违规申报。申报项目符合本市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范围和资金投向。项目主体应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未享受其他市级补贴。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审核,原则上已经获得其他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纳入严重失信单位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21日前。
(二)申报材料:立项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请示文件;
2.招标方案请示文件;
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
5.项目所在区的年度地下管线老化更新改造消隐工程计划;
6.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送方式:市属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区属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属地发展改革部门(见附件3、4)。
(四)评估审核
1.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区属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并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北京市投资项目调度与服务平台录入工作。于2026年8月24日前汇总形成本区2026年第二批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bo@fgw.beijing.gov.cn)。
2.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组织第三方开展项目预审,对照《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技术规程》等内容确定拟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项目清单。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对清单内的项目开展评估审核、立项审批及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表
2.智能化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表
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编制要点
4.项目绩效目标表(模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能源处 李波; 联系电话:5559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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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