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神府矿区南区位于陕西省神木市西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神木市管辖。200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批复矿区面积约620km2,划分为4个大型井田,建设总规模34.00Mt/a(不含小煤矿整合区)。矿区规划的4个矿井均已建成,同时还建成了供电、供水、地面运输等基础设施、配套辅助设施。
本次修编的神府矿区南区范围,是在已批复的神府矿区南区范围基础上,增加西侧已设置采矿权的升富、惠宝、宝兴源煤矿及东侧已设采矿权的赵家梁、何家塔煤矿;同时将原批复的小煤矿开采区依据采矿权按单井划分。修编后矿区面积约713.03km2,划分为34个井田,矿区总规模120.55Mt/a,其中生产矿井30个,规模108.95Mt/a,在建矿井4个,规模11.6Mt/a。各矿井工业场地、供热供电、供水、地面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等均利用已建成设施,不需要新增。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矿区总体规划对水源地准保护区、重要湿地、文物保护单位实施禁采,对城市规划区、重要水库河流、工业园区等留设保护煤柱。对河谷区的乌兰木伦河、考考乌素沟留设保护煤柱;对风沙滩地区第四系导通区内的富水区实施保水采煤措施,风沙滩地区其它区域第四系导通区内的第四系基本不含水,采煤导水裂缝导通第四系影响可接受,可以正常采煤;矿区西部导水裂缝不会导通第四系含水层,采煤对第四系含水层影响小。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居民实施搬迁安置或留设煤柱,采煤沉陷不会改变地表径流方向,不会对地形地貌、植被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矿区铁路专用线、国道G336等重要基础设施留设保护煤柱给予保护。采暖依托现有集中供热热源或换热站,大多利用余热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锅炉烟气、生产加工环节粉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矿井生产生活污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于矿井绿化及选煤厂用水,矿井水经过处理后首先回用于矿井自身生产用水,部分用于周边企业,富余部分外排或接入《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中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管网利用,外排矿井水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及含盐量不大于1000mg/L限值要求。煤矸石综合利用或井下充填,其他固废100%安全处置。
三、规划组织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实施单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8号楼
邮政编码:710006
联系人: 王 浩
联系电话:029-63913620
电子邮箱:418737605@q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82号
邮政编码:710077
联系人: 程水英
联系电话:029-81778356
电子邮箱:289478611@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议;(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组织实施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附件:陕西省陕北侏罗纪煤田神府矿区南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本文转载自 陕西省发改委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