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是我国直接融资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试点运行以来,在盘活优质企业资产、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提高项目运营管理效率和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逐步成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好REITs常态化发行要求,提高我市REITs申报质量、发行数量,推动形成全市投资良性循环,为全市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一、建立高效协同工作机制
(一)建立市级工作专班。建立天津市REITs工作专班,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落实国家REITs相关政策和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全市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工作,研究出台我市REITs支持措施等政策文件,加强优质项目谋划储备,协调解决项目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二)优化服务环境。着力解决我市REITs项目涉及的国资交易、合规证件补办、产权办理与转让、土地使用、特许经营权转让、税务办理等突出问题,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为加快推进REITs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开辟税务咨询通道,指导企业完善发行方案涉税安排及上市发行后的税收缴纳工作,落实在资产划转、股转交易、设立运营等环节的税收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二、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
(三)完善项目储备库。全面梳理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租赁住房、产业园区等12个支持领域的存量基础设施资产。按照项目成熟度、资产质量等标准进行分类入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项目培育孵化,对于营运时间、收益率、权属关系等条件暂不满足相关规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应入尽入”原则纳入意向储备项目库管理,形成“申报发行、重点推动、意向储备”的梯次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四)发挥国企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市、区国有企业选取资产质量优良、现金流稳定的项目开展REITs申报,鼓励加大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整合力度,跨区域并购同类基础设施资产。研究将REITs发行作为降低资产负债指标的重要措施,激发国有企业主体积极性。对于因REITs发行影响营业收入、融资规模等考核指标的,一事一议研究调减相关任务指标,不增加国有企业考核负担。(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五)做优重点项目培育。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调+专家评估”的项目推动模式,逐个项目辅导制定培育方案和申报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推动项目尽早满足申报条件。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示范专项”,积极做好符合条件项目的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财政局,市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三、加强REITs管理和中介机构培育
(六)加强专业机构培育。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支持我市公募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ABS)管理人、证券公司开展REITs业务,支持其他中介机构拓展REITs相关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业务。支持国内优质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在津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参与我市REITs项目谋划和包装申报工作。鼓励我市国有企业聚焦优势领域拓展业务范围,向基础设施专业运营商转型,形成一批业内领先、面向全国的REITs专业运营管理重点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国资委,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天津本地高校、科研机构开设REITs相关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专业人才。对标我市现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协同落实REITs专业人才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健康、出行便利、租住房等方面政策,支持新引进符合条件的REITs专业人才申领“海河英才”卡,享受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发展改革部门)
(八)建设REITs生态全链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REITs+”组合融资工具,通过设立Pre-REITs基金、并购基金、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为项目提供低成本、全周期的投融资服务。支持企业利用Pre-REITs、类REITs、持有型不动产ABS等工具开展融资,促进与REITs衔接转化,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政府投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发行REITs为导向编制投融资方案,探索财政投入资金的退出路径。鼓励原始权益人将REITs回收资金优先用于本市项目建设,并将其孵化培育为REITs后期扩募的标的资产。(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证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
(九)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举办REITs专题论坛、研讨会、新闻发布会等活动,深化品牌会议影响力,宣传天津支持REITs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成功案例,引聚业内专家建言献策。对已经成功上市发行的项目,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加强学习交流和经验互鉴,提升直观感受度。用好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REITs工作重要进展信息,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开展常态化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REITs项目培训活动,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及业内相关中介机构专家授课,深入讲解常态化发行的条件要点、申报要求、审核标准,为意向发行企业做好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天津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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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