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
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方案咨询评估服务
项目代码:PD3-2024-0050
2.内容
对国道2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至白音华段公路二期工程特许经营方案进行咨询评估。严格执行《指导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第17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等文件要求,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特许经营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咨询评估,综合判断项目是否可行和特许经营模式是否可行。对项目已开展的所有工作是否符合《指导意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全过程咨询评估服务。
3.费用
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咨询评估服务费10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综合或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6.供应商应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相关政策文件充分掌握熟悉,近5年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收费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或收费公路采用PPP(含BOT、BOO、TOT等模式)咨询评估业绩(以咨询合同复印件或咨询成果复印件为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和下午14:00-17:00时,赴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或通过电子邮件(邮箱:nmgfgwjcc@163.com)提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提供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授权书,并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工程咨询综合或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材料;
6.其他材料。
五、供应商的确定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9:30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309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
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309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郭均中、乌日罕
电 话: 0471-6659401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618室
邮政编码: 01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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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