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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物流统计调查与运行分析项目》委托服务机构征集公告

公示公告 ·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 2026-02-03 · 阅读约 4 分钟 · 查看原文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建立西藏自治区常态化物流统计联席机制和覆盖全区的物流统计监测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物流统计调查与运行分析项目》向社会公开遴选委托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物流统计调查与运行分析项目

(二)项目内容:

1.物流统计指标体系设计。结合国家物流统计制度和西藏特色(如边境贸易、航空物流、冷链物流等),设计一套符合区情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2.统计调查与数据采集。确定覆盖西藏自治区7地(市),涵盖重点工业企业、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物流企业以及产业园区、口岸等样本企业,完成数据报送。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线上渠道采集数据。特别要求:充分考虑西藏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数据采集方案。

3.数据库建设与维护。建立“西藏自治区物流统计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录入、清洗、存储、查询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与保密。

4.完成物流数据和物流运行分析报告编制。根据物流数据形成季度物流分析报告,分析全区物流市场规模、结构特点、运行效率、成本效益、存在问题及趋势预测等。

(三)项目预算:经费70-75万(以最终财政预算数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证明文件。

(二)具有从事统计调查、数据分析或物流咨询等相关业务的丰富经验。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和指导者,直接参与统计分析工作;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统计学、经济学、物流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和高级技术职称。

(四)拥有在高原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类似项目的经验者优先。

(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封存提交),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代理服务方案、费用、项目团队及服务质量承诺。

(四)其他说明或证明材料(公司业务能力、报价的依据说明、荣誉情况等)。

(五)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

委托服务机构采取直送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10时至2月28日18时。

(二)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和消费处101室。

五、评选方式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考虑报价、资质、服务方案、业绩等因素,以“综合评分最高”为原则选择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和消费处,联系电话:0891-6679560,邮箱:393841712@qq.com。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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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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