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工信规〔2023〕1号)精神,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抓紧组织做好政策奖补申报和兑现工作。现将其中涉及市本级财政兑现的奖补事项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芗城区、龙文区内注册的企业,项目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统计违法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项目申报有关材料请登录市工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xj.zhangzhou.gov.cn/)查阅下载。其中,可在首页“通知公告”查阅本文件电子版,相关材料以“超链接”方式提供下载;申报项目如有要求提交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的,申报项目的名称应与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名称一致。
(三)县区工信部门应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多渠道多方式宣介申报政策,认真审核把关企业的申报材料和信用情况,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填报申报汇总表,并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申报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县区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由县区工信部门负责查验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纸质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A4双面、蓝色封面、侧面书脊标明企业名称,并装订成册,材料一式两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其中项目购置主要设备清单需附加Excel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文件命名为企业和项目全称,发送至所在地工信部门指定邮箱,由各县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五)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投产,并纳入技改投资统计,应列入2025年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期内,2023年1月1日起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已支付的融资租赁设备的租赁费)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设备实际投资额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以已付款的正式发票凭证为依据(不含增值税部分)。
三、补助标准
按项目建设期内2023年1月1日起实际购置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已支付的融资租赁设备的租赁费)的不高于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漳州市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投产和纳统证明材料。
(四)企业概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期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清单,2023年1月1日起实际购置设备(含融资租赁设备的租赁费,设备包含参与生产过程的空调、叉车、货梯等)费用清单和相关的支付凭证和发票复印件,其中①若支付凭证于项目建设期内开具的,对应的发票开具时间可延后至申报截止时间前;②若发票于项目建设期内开具的,对应的支付凭证开具时间可在项目建设期前或延后至申报截止时间前;③发票开具时间不得在项目建设期之前;④发票和支付凭证开具时间均在建设期外的不给予确认。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
(五)项目技改贴息情况说明,若享受过省市技改贴息的项目请提供银行贴息证明等佐证材料,无享受过技改贴息的项目请提供说明。
(六)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七)县区工信部门需汇总填报《漳州市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安排资金,除按政策规定可叠加支持奖励外,享受技改贷款贴息政策的项目,不再享受市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政策。
(二)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本市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重复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省级龙头企业须是列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最新发布的第一至八批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市级龙头企业须为列入漳州市工信局第一批和第二批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获评“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须为列入漳州市“亩均论英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5年度“亩均论英雄”评价分类结果A类的企业。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财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组织申报和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以及项目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6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文转载自 漳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