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贵州省“人工智能+制造”实施方案》部署,充分激发示范带头牵引作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遴选一批“人工智能+制造”典型案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案例征集重点面向潜力大、可复制性强、适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改造的高价值场景。包含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数智经济、新型综合能源、酱香白酒、先进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态食品、健康医药等产业。
二、征集方向
1.高质量数据集
梳理重点环节数据资源,规范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标注等过程,提炼形成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的开发和训练、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数据集合。
2.行业模型
聚焦人工智能应用需求痛点,利用数据训练,开发应用能够掌握技术机理、进行推理与内容生成、服务应用场景的行业特色算法模型。
3.智能体
面向场景特色应用需求,叠加感知、决策、记忆、工具调用等能力,打造自主行动的智能化软件或软硬件一体化系统,能拆解目标、主动调用资源并闭环完成任务。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应为开展应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工业企业;可同时申报不同方向,且同一方向可申报多个案例。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参考编写模板(附件1),梳理相关材料,按要求展示数字化转型发展实践成效。
2.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于2026年9月11日前,汇总提交企业申报材料(包括可编辑WORD版本、封面盖章PDF版本)、推荐表(附件2)。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征集案例进行评选,并汇编形成案例集。
附件:
1.贵州省“人工智能+制造”典型案例编写模板
2.贵州省“人工智能+制造”典型案例推荐表
(联系人:杜顺帆,0851-88668159)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18日
本文转载自 贵州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