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云南省工信 · 2023-09-20 · 阅读约 5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培育一批我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云南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达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达2年及以上。企业近2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市场份额国内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10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界定,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研发投入强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好。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内领先,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要经营业绩指标稳健且持续向好。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产品市场前景好,重视品牌培育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其它基本要求。在云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领域

1.达到申报条件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见附件1)。

2.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等工业强基领域。

3.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石化化工延链强链、绿色食品和特色消费品加工等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领域;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领域。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

申请单项冠军,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应为2亿元及以上。完善优质企业培育库,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申请要求

按照“企业自愿、政策引领、培育促进、公开透明”原则,企业对照上述基本条件和重点领域,依据自身条件据实填报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

二、复核评价工作安排

根据动态管理要求,每3年对入选省级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里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未提交复核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见附件3)填报复核申请书(见附件4)并进行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复审,视情况组织专家赴部分企业现场核查。已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组织开展复核,不列入本次复核评价范围。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组织推荐申报和复核初审。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申请企业须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单项冠军企业主要条件,在申请书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排名,需附说明材料(提供逻辑严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电子版的材料自行扫描附上,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企业的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企一册。

(三)审核把关。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并填报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对复核申请材料要认真组织初审,并填报复核汇总表(见附件6)。

(四)报送时间和方式。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1份(含附件5、附件6)、推荐申报企业相关材料和复核企业相关材料一式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复核企业相关材料及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nsgxtcyc@163.com。

附件:1.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名单

2.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

3.云南省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不含国家级)

4.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申请书

5.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汇总表

6.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汇总表

(附件下载)

联  系 人:饶昆靖  杨光

联系电话:0871-6351308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 云南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