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发改局、科技局、科技工信局)、财政局:
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创业孵化基地项目。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创新提供发展平台。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类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社会团体及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机构,通过自身行业影响力和整合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择优扶持由社会力量承办的,具有一定影响面和良好社会效益的赛事和活动。
(三)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全省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国家、省、行业协会等主办的各类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宽企业销售渠道,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与活力。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支持企业家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以培育“传承菁英”“创业菁英”“科创菁英”“职业经理菁英”为主的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除外)。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必须已具备实施条件。
(四)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申报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完成并纸质材料,报属地工信、财政部门审查确认盖章。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财政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24日下班前将专项资金项目联合盖章的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按项目类别4份(套)分别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创新创业服务处。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PDF电子版。
(二)中省直单位。对中省直项目申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直接报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四、相关要求
(一)择优推荐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上报材料规范、完整,复印件清晰,超过申报时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审计报告要求。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验证,并在项目申报书中附查询截图。
(三)严格绩效管理。申报单位除报送申报要求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外,还需填写《绩效目标表》,装订在项目申报书最后。
(四)企业诚信承诺。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对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五)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正反印刷,胶装成册。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1.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服务处:0431-88777218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类创新创业活动项目
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服务处:0431-88777218
3.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0431-88777202
4.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
市工信局创新创业服务处:0431-88777218
属地工信部门
| 区域 | 联系电话 |
| 朝阳区 | 0431--80520228 |
| 南关区 | 0431--85284331 |
| 宽城区 | 0431--89991164 |
| 二道区 | 0431--81346609 |
| 绿园区 | 0431--87605342 |
| 长春新区 | 0431--81335578(高新:85543285 北湖:89672985 空港:18686612776 注:长春新区企业需报企业所在分区,由所在分区报统一报送长春新区) |
| 经开区 | 0431--84653200 |
| 汽开区 | 0431--81502722 |
| 净月区 | 0431--85532177 |
| 莲花山 | 0431--82536028 |
| 九台区 | 0431--82353930 |
| 双阳区 | 0431--84238588 |
| 韩 | 0431--81187753 |
注: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公主岭市由属地直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附件:1.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项目封面
3.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类创新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5.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申报指南
6.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指南
7.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8.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财政部门填报)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春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1.pdf附件2-8.docx本文转载自 长春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