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全市一季度稳增长成果,持续提升工业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增长各项目标任务,拟对长春市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进行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长春市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 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长府办明电〔2024〕3号)
二、支持方向
(一)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
对2024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一季度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不低于2023年同期产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天数、加班人数等指标划分3个档位,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支持。
(二)支持重点企业充分释放产能
支持有市场、有订单企业适度增加一季度生产负荷,对2024年一季度产值高于5000万元、且产值增速不低于全市规上工业产值增速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增速8%以上和10%以上的标准,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补支持。
(三)鼓励工业企业升级晋档
1.持续加强中小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奖励。
2.加大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阔且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以上条款原则上不可兼得。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长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3.申报企业需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愿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审计等工作。
4.申报企业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统计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和企业自愿原则组织本区域内相关企业按要求申报。属地工信部门与财政部门对企业进行审核、汇总,填报《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汇总表》,以联合行文方式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地区申报企业进行复核,部分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进行扶持。
2.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项目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印刷、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审核完毕后将两份材料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市工信局邮箱。支持重点企业充分释放产能、鼓励工业企业升级晋档项目为免申即享事项,无需提交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按照“成熟一批、组织一批”的原则,分两个批次组织申报工作,其中:
第一批:定于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5个工作日)组织鼓励工业企业升级晋档项目申报,属地工信部门于3月27日前将审核情况上报市工信局,超过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第二批:拟定于2024年4月中旬组织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支持重点企业充分释放产能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申报企业需按规定如实报送,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一经核实将连续三年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规范申报程序。属地工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择优上报项目;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企业名称必须准确,使用全称),否则视为不合格项目。
(三)严格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可登录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changchun.gov.cn/)查询和下载本《通知》及相关文件。
附件:1.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申报指南
2.支持重点企业充分释放产能申报指南
3.鼓励工业企业升级晋档申报指南
4.《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汇总表》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附件1.docx附件2.docx本文转载自 长春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