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着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根据《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筑工信发〔2022〕34号),现将2024年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2021年度获认定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
(一)申报基本要求
1.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企业内部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5.企业2年内(指市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报截止日向前推算2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1.《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
2.《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胶装1式3份)至所在地区县工信部门(其中1份由区县工信部门存档);
2.区县工信部门对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和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
3.经属地区县工信管理部门盖章推荐后,于5月20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胶装1式2份)至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二、2021年度获认定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
(一)运行评价范围:2021年度获认定的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4,已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原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参加评价)
(二)运行评价材料:企业运行评价材料清单见附件5。
(三)运行评价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企业提交纸质运行评价材料(胶装1式3份)至所在地区县工信部门(其中1份由区县工信部门存档);
2.区县工信部门对企业的纸质材料和企业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3.经属地区县工信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于5月27日前报送纸质运行评价材料(胶装1式2份)至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三、其他工作安排
(一)2024年度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完成后,我局将组织新获认定企业在“贵州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贵商易)”进行政策兑现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1年—2023年度已获认定的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若发生企业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企业,请于5月27日前提交市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及相关佐证资料至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市、县、开发区)工信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一)按照《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对申报认定及运行评价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在企业申报及评价材料中对应位置填写推荐或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组织辖区内发生企业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已获认定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信局科技处张佳怡,电话:87989055。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7号贵阳市政府A区329室。
附件:1.《贵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日
本文转载自 贵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