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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法规 · 来源:来宾市工信局 · 2019-03-26 · 阅读约 10 分钟 · 查看原文 ↗

来工信发〔2019〕12号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5日


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用电报装行为,提高获得电力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来发〔2018〕18号)精神,对标国内一流指标,主动顺应企业需求,通过开展集中整改工作,简化行政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优化业务流程环节,精简申请资料,提高办理效率。2019年6月底前,实现所有用户用电报装不超过1个工作日;居民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低压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10kV高压单电源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0个工作日、10kV高压双电源和35kV及以上用户接电用时不超过29个工作日(不含配套工程建设时间),力争实现来宾市“获得电力”指标水平进入全区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减少用电报装办理环节。居民、低压用户用电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报装、装表接电”2个环节。10kV及以上高压用户用电报装流程优化为“用电报装、现场勘查及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其中现场勘查与供电方案答复环节合并,实施标准化供电方案免审批;推行用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实行设计免审查;取消中间检查环节,合并竣工检验与装表接电环节。〔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二)进一步精简用电报装申请材料。居民、低压用户用电报装申请材料压缩至“用户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2项。10kV及以上高压用户申请材料缩减至“用户有效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用电工程项目批文”3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用电报装申请材料进行梳理,不得要求供电企业让用户额外提供除本方案要求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不得要求供电企业代行行政审批职责。〔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三)进一步压缩用电报装办理时间。各电网企业居民用电报装1个工作日,接电平均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其中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一般低压用户用电报装1个工作日,接电平均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其中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10kV高压单电源用户用电报装1个工作日,接电用时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勘查、编制并答复用户供电方案12个工作日,组织竣工检验并装表接电8个工作日。10kV高压双电源和35kV及以上用户用电报装1个工作日,接电用时不超过29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勘查、编制并答复用户供电方案19个工作日,组织竣工检验并装表接电10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含配套工程建设时间)。〔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1.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报装用电业务绿色通道。各供电企业在各地方政务大厅单独设立业务办理绿色通道,达到“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用户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2.升级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各供电企业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业务功能,开通微信和公众号,实现各类报装业务均可通过远程渠道受理和进度查询,让企业和群众办电“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四)合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各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规划、国土、住建、市政、园林、交通、公安、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单位和企业设立“水电气”业务受理专窗,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工程管线类)规划许可证”和“市政(公路)开挖许可证”批复。加快低压报装接电工作进度,对涉及低压线路和新建公用变压器建设的“建设工程(工程管线类)规划许可”“市政(公路)开挖许可”审批等手续的,实行免审批;对涉及敷设在已建10kV电缆沟或电缆排管中的用电项目,需办理临时占道手续的,每个施工路段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

(五)加快城市电力管沟(廊)建设。加强电力管沟(廊)建设计划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衔接,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做好城市供电专项规划以及年度建设计划,在道路建设时将电力管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避免因电力管沟(廊)建设滞后导致客户接电时间拖延。〔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进一步优化低压业扩投资界面延伸。实施全类别低压用电免费装表到户,大幅提升小微企业接电便利性。在城市区域、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区实施160kVA容量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工作,即160kVA及以下小微企业的用电报装,全部按低压方式供电,进一步减少小微企业的接电成本。其他区域在推行区域取得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广用电容量160kVA及以下用户低压供电。〔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七)建立服务跟踪制度。各供电企业加强潜在用电需求管理,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提前指导、全过程跟踪,待用电地点符合接电条件后,引导并服务客户办理用电报装申请,减少报装接电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对申请用电报装的用户,供电企业落实专人进行跟踪、指导、提醒,尤其对用户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配合签订合同、交付相关费用等工作要做好跟踪服务,并主动提醒用户抓紧办理。〔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提升办电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客户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供电企业通过公司门户网站、网厅、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三、组织保障

(一)做好公共配电设施用地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城市配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规划公共开闭所、环网柜及配电变压器布点,保障公共配电设施用地。政府部门在批复项目用地规划时,同时批复项目供电配套设施用地或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无偿提供公共开闭所、环网柜或公共变压器安装位置。〔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二)加强信息共享。各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利用网络和信息化系统向供电企业自动推送用户营业执照、项目建设核准或批复、项目规划建设批复、物业权属证明等文件材料,或为供电企业提供以上信息的明确的网络查询渠道,实现水电气企业报装业务等相关材料相互共享,减少用户重复提供的材料数量。〔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各供电企业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工作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四)落实制度,强化问责。各供电企业认真对照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盘点、逐项检查,尤其要深入检查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发现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五)建立健全报装项目统计台账制度。各供电企业建立健全用电报装工作电子台账,及时录入新用户报装工作信息,详细记录报装各环节时间节点,并对用时异常项目做好问题情况记录,企业内部每月开展一次用电报装自查工作,及时发现用电报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自查提高报装效率。(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六)加强调研指导。市工信局每月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本行政辖区内新接入电力的样本企业,开展调查、评估工作,督促各供电企业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主要任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供电企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附件:1.居民、低压用电报装流程时限及所需资料

2.高压用电报装流程时限及所需资料

3.来宾市企业供电办理事项表

4.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工作进度安排表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1-4.doc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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