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1月7日
南宁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南办字〔2021〕54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加快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加强各类政策统筹,强化创新、创业、就业等各类政策协同,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
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等不同载体,支持多种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双创要素投入,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金融、知识产权服务以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力争每年建设10家以上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培育和储备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
(一)示范基地建设目标:
以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为载体,以深化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企业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为导向,培养创新创业高素质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换和关键技术攻关,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探索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双创制度体系和经验,着力培养一批创新引领企业。
(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
1.构建适合双创的管理体系。创新企业组织管理、人才激励、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创新要素与人才资源的灵活配置;鼓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支持员工自主创业、企业内部再创业。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
2.完善创业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协同培养模式,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交叉培养新机制,拓展联合培养层次和深度。探索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学生在读期间创新创业。构建双创教育和实训体系。
3.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动力。加快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开放各类资源和基础设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探索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股权激励力度,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4.拓展双创支撑渠道。建立面向员工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创业投资平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金资源,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
三、实施步骤
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双创办”)负责统筹推进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推荐、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一)推荐申报
市双创办组织开展市级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所属单位申报。企业、高校自愿申报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并指导编制建设工作方案。
(二)评审认定
市双创办组织开展市级双创示范基地评审论证工作,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现场调研和专家评审的方式,对申报单位创新创业成效、工作基础、建设方案、年度推进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择优评选拟认定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双创办(或市发改委)正式批复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为示范基地提供科技支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保障条件。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培育对象建设提供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等服务。将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和培育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培育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政策扶持
对获得认定为市级双创示范基地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市级双创示范基地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的双创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上奖补对象中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孵化载体除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工作,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渠道。加强市级各类专项资金保障,支持市级双创示范基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深入实施“桂惠贷”,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开展高频次、常态化融资路演和政金企对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高效金融服务。
(三)营造“双创”氛围
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各类双创活动,采取引智合作、智力咨询、人才派遣等方式,推动人才的合理柔性流动。进一步支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技成果研发、转化活动,促进人才流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创新创业典型,激发社会双创的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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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