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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全流程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咸阳市工信局 · 2026-05-11 · 阅读约 4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工信局,咸阳高新区、咸阳经开区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全流程工作指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落实。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0日

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全流程工作指引

(暂行)

 

根据国家批复的《2025年陕西省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咸政办函〔2025〕103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指导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制定《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全流程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一、工作载体

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期间(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试点工作全流程组织实施、信息发布与工作要求,均以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官方通知、公告及具体部署为准。重要通知和政策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通过市工信局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发布。

我市后续拟建设“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后,届时试点相关工作将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具体以市工信局通知为准。

二、试点流程

第一步:企业报名申请入库

根据市工信局发布的试点企业征集通知,符合条件的咸阳市工业中小企业如实填报《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书》,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将电子版和纸质件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

市工信局组织对县市区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单库,并按程序公布。

第二步:试点企业选定服务商

市工信局面向全国征集数字化服务商,建立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供试点企业自主选择。市、区两级工信主管部门将通过供需对接活动等形式引导试点企业和入池服务商建立合作。

试点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科学、精准选择适配服务商。如选择非入池服务商提供服务,该服务商需向市工信局提交《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备案服务商备案表》。

第三步: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

试点企业与服务商达成合作后,签署《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在服务商的配合下填写《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表》并提供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咸阳市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诊断报告》《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并依次报送各属地工信部门、市工信局。

第四步:试点企业申请验收

企业在完成数字化改造项目后,应在服务商指导下依据工信部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完成数字化水平自评测(网址:http://caii-sme.indusforce.com/#/Selftest),自评测结果达到二级及以上且验收材料齐全后,报送各属地工信部门。

各属地工信部门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数字化改造项目是否实施完成以及合同、发票、公对公付款凭证、项目投入清单明细表的真实性。通过真实性核查的,由各属地工信部门报送至市工信局。

第五步:第三方机构线下现场验收

市工信局分阶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数字化水平评测验收和合规性审计,明确补助标准,确定支持对象和拟定资金补助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

第六步:试点企业奖补资金申请

市工信局在官方网站上对拟奖补企业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专项奖补资金计划。

资金拨付严格按《咸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信局等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将收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资金奖补条件的,由市工信局牵头负责追回奖补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在上述六个步骤总体框架下,市工信局根据工作推进需要,对各环节流程与要求进行细化,试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和县市区工信部门应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市工信局负责对该《工作指引》进行解释,并根据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试点工作相关要求适时修订调整。

附件1—6.docx


本文转载自 咸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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