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为深入开展运行监测,及时了解我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质效,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6年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开展2026年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
二、征集起止日期
2026年9月20日-9月24日(5个工作日)。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严格落实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少于1500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的调查填报任务,提供月度分析报告,协助做好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问卷的组织发动工作。
2.结合2025年度运行监测中遇到的问题和2026年稳经济稳运行等工作需要,提高监测质量。一是进一步优化调整监测企业样本库,清理已注销、已搬迁以及填报次数极低的样本企业,提升样本代表性;二是开展问卷填报业务培训,督促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填报调查问卷,完成月度数据审核工作;三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调研访谈,不定期召开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座谈会;四是提高运行监测报告质量,强化分析深度,在月度报告基础上,完成年度报告。
3.深化信息报送、研究报告工作。一是编写月度工信简报;二是跟踪研判时事热点问题或重点突发事件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等的影响;三是编写季度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及年度民营企业500强等专题报告;四是协助推进民营经济、规下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工作。
4.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办理广东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项目补助经费领取和发放,并配合做好对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项目总额
总计不超过97万元人民币,包含需发放至参与问卷调查企业的补助经费约44万元。
五、服务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具备完成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监测任务的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七、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同类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
(六)具体工作推进方案;
(七)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协助开展2026年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请于2026年9月24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文德路评审区(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170号文化大楼(南塔)4楼,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谢小姐、李先生,联系电话:83559761、8355976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九、遴选方式及合同签订
我局将按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0日
本文转载自 广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