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工作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6〕19号)和《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24〕108号,以下简称《清算办法》)要求,本次是申请“十四五”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以下简称“投资奖励资金”)的最后一年,为确保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清算、支持项目入库申报及验收(完工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请严格对照《实施细则》和《清算办法》,加强项目清算初审把关,全面核实了解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规模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信息,防止通过打包拼凑项目、以非制造业项目等方式申报,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本次清算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总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测算项目。测算项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等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土地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行业类型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制造业”行业(附件7),项目单位主营业务为制造业,且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投资应按规定纳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
(二)指导企业加紧编制申报材料。请将测算项目清算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对接项目单位,严格按清算工作指引(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编制测算项目清算、支持项目入库及验收(完工评价)材料(附件8),并从严审核把关清算材料,对推荐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加强项目验收工作。对于前期已完工的支持项目,引导企业于2026年10月前完成验收(完工评价);当前未完工的支持项目,待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完工评价);对未按规定完成投资或中途中止实施的支持项目,需及时上报情况并提出资金处置方案,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退回奖励资金。
二、申报程序
(一)测算项目网上申报。项目单位于2026年7月24日18时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在线提交测算项目清算材料,或通过访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gdii.gd.gov.cn/),在首页点击“数字工信公众服务”进入。技术支持电话:020-87783823、13609085751。
(二)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经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从系统导出带水印测算项目清算材料(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材料须一致)并连同支持项目入库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公章(一式2份,详见附件1),已完工的支持项目须单独将验收(完工评价)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盖公章(一式2份,详见附件1);电子材料(包括测算项目清算材料PDF盖章版,总投资额明细表、固定资产投资额明细表、铺底流动资金明细表等可编辑表格)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021-2025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测算项目,可不用提交铺底流动资金有关佐证材料。各县(市、区)项目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投资奖励资金清算申请表(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汇总表(附件4)、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情况表(附件5)正式行文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测算项目清算、支持项目入库及验收(完工评价)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光盘同步报送。
附件:1.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清算及支持项目入库申报与验收工作指引
2.省财政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清算申请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
4.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汇总表
5.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支持项目情况表
6.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7.制造业行业大类一览表
8.其他附件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日
(联系人:陈熙,联系电话:3279763)
附件:
附件1:江门市2026年广东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测算项目清算及支持项目入库申报与验收工作指引.doc
本文转载自 江门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