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肇工信信软函〔2023〕4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详见《关于下达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第二批)安排计划的通知》)。
二、验收申请材料要求
(一)项目单位需提交《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具体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验收申请责任承诺书;
3、审核意见;
4、项目申请报告;
5、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6、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7、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A4双面,在材料侧背上应注明“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企业名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电子文档(含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和可编辑电子文档)主送至邮箱zqxx@zhaoqing.gov.cn并抄送zqszxqyfwzx@zhaoqing.gov.cn(如涉及敏感信息,可U盘刻录报送)。
(二)项目单位应做好验收申请材料的自检,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订单协议签署日期应在现金券项目计划下达日期(第一批为2023年11月6日、第二批为2023年12月18日)之后;
2、企业自筹资金支付金额及发票金额应大于等于核定的项目总投入费用的30%。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
项目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应于2024年12月2日前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到县级工信部门,材料不全的,需在申报时间截止前补齐,否则不予受理。
(二)审核
县级工信部门负责收集验收申请资料,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第三点审核意见)后,于2024年12月9日前报送材料到创新中心运营机构[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肇庆市技术推广站)](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3号)。
(三)评审
市工信局按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验收评审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家组听取企业项目简介、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质疑解答等方面),综合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四)结束
如项目通过验收则将验收材料归档;如不通过则进入半年整改期,待企业整改完毕后安排下一轮验收工作;如申报单位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验收不通过所涉及的资金、现金券,按程序办理退款手续。
四、工作要求
项目单位须自主申报验收,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申报。项目单位须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均按要求据实提供,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联系方式
1.华为公司:邱玉金,电话:18826139758。
2.运营机构: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肇庆市技术推广站):赵嘉,电话:0758-2762254,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23号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3.市工信局:尹彦,电话:0758-2237401。
附件: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申请材料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2023年华为(肇庆)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产业发展资金现金券项目验收申请材料.docx
本文转载自 肇庆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