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粮食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惠州市粮食安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惠州市粮食安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粮食购销、粮食流通发展、粮库建设维修及信息化改造、粮食应急保障网点建设与更新维护等四个方面:
(一)促进粮食购销发展专项。对市外采购粮食达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二)粮食流通发展扶持专项。对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新建、扩建粮食加工厂、粮食流通产业基地、粮食创新型项目及智能化粮油设备投资等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三)粮库建设维修及信息化改造专项。对涉粮事业单位、承储市级储备粮的国有粮食企业在粮油质检体系建设、粮库建设及维修改造以及粮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四)粮食应急保障网点建设与更新维护专项。对成品粮最低库存量达一定规模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和承担社会责任储备的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独立法人资格的粮油企业、粮油行业组织、涉粮事业单位等,运作规范,依法纳税,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除具备上述共性条件外,申报4个专项项目必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促进粮食购销发展专项项目条件。本年度外购粮食(含市外)规模5000吨(按原粮折算,下同)以上,且市内粮食销售量占企业年粮食总销量50%以上。
(二)粮食流通发展扶持专项项目条件。新建、扩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本年度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粮食创新型项目本年度投资规模30万元以上;智能化粮油设备投资项目本年度设备购置金额达5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自筹资金占项目投资比例不低于60%。
(三)粮库建设及维修改造专项项目条件。项目申报单位为承储市级粮油储备任务的国有企业以及粮食行业组织、涉粮事业单位;项目内容包括仓库建设或改造、粮油质检体系及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项目原粮仓库单栋仓容不低于500吨、成品粮仓库不低于300吨、食用油仓库不低于50吨。
(四)粮食应急保障网点建设与设施更新维护专项项目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应急保障企业或承担社会责任储备的企业,且成品粮最低库存量达100吨以上。
(五)特别说明
1.本年度内是指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所申报的项目应是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项目。
3.四个专项原则上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发动。请各县区发展改革(粮食)部门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指导企(事)业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准备书面材料。
(二)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发展改革(粮食)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并由各县(区)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我局。市属粮油企业、粮食行业组织、涉粮事业单位直接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
(四)申报材料。请按《申报惠州市粮食安全发展专项资金需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我局。
我局将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申报惠州市粮食安全发展专项资金需提交材料清单
2.惠州市粮食安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报书编制提纲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邱阳,联系电话:2890863,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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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