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咨询 · 荣誉资质 · 资金争取 · 政策专项 · 数据要素 咨询热线:130-2663-0999
首页 / 政策洞察 / 文章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揭阳市工信局 · 2025-03-21 · 阅读约 4 分钟 · 查看原文 ↗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企业开展评价、认定和复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揭阳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完成相关工作流程后将正式推荐文和评价汇总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实施细则开展复审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完成相关工作流程后将正式推荐文和认定汇总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实施细则开展复审,复审通过的,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根据《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细则》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 PDF 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企业 2024 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完成报备并赋码。

(三)各县(市、区)要切实担起责任,精心组织评价、认定和复核工作,对照标准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名单公示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行抽查。

(四)按省要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请各县(市、区)于6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推荐文,并附评价(复核)汇总表;8月20日前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文,并附认定(复核)汇总表。

附件:1. 县(市、区)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

2. _县(市、区)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

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4. 佐证材料清单及 PDF 文件排版顺序

5. 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吴志平、赖星锦,联系电话:8231630)


附件:

附件1: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x

附件4: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docx

附件5: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docx


本文转载自 揭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免费诊断评估可申报项目
RELATED READING
相关阅读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湖南省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申报通知

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