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2026〕23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6〕376号),为做好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桂林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工作要求
(一)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所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做成PDF上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填报系统开放时间:培育平台于2026年5月20日开放,2026年6月30日。
企业在通过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将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线上系统导出下载)、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所列材料,添加封面及目录,按照以上顺序,形成整套申报PDF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向所在辖区工信局申报;同时,将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单独报所在辖区工信局汇总。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市、区)工信局汇总上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告认定为桂林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市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并进行抽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各县(市、区)工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四)请各县(市、区)工信局于2025年7月19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上报请示文(盖章扫描件)、汇总表(附件1)及企业申报PDF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报中小企业发展科邮箱:glgxzxk@163.com 。
(五)各县(市、区)工信局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登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管理(https://zjtx.miit.gov.cn/zxqy/)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和推荐。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自评分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未满足直通条件且自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推荐(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请各县(市、区)工信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确保申报质量。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要组织企业按照时间节点上传资料,确保佐证材料齐全,并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情况。
(二)如申报评选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的中小企业,必须先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有效期内的桂林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参加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
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4.企业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5.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6.需参加复核的2023年认定的桂林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名单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唐斌,联系电话:0773-28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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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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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