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见附件1)要求,加快构建培育我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及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征集工作。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工智能相关业务战略咨询、行业洞察分析、需求诊断与方案设计等咨询规划服务;提供平台工具使用、应用定制开发、系统集成等交付实施服务;提供终端设备维护、系统监控、软件迭代优化等运营管理服务;提供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安全加固等安全治理服务;以及教学培训、测试评估等配套服务。
(二)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由1家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围绕模数共振、算电协同等方向组建,联合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
(一)服务商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在安徽省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在服务资质、服务团队、服务能力、服务案例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具体标准见附件4。
(二)服务团申报条件。牵头单位须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商,成员单位应具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能力。牵头单位负责填报服务团主要能力、服务案例等信息,并汇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一)公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附件2),申报服务团的牵头单位同时填写《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附件5),并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信用记录、团队证明、服务案例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包括word格式及经过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同一单位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
(二)初审推荐。各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形成《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附件3)和《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汇总表》(附件6),于2026年11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我厅,并将汇总表和申报表(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查笑梅,0551-62871843,zhaxm@ahjxw.gov.cn,邮件主题统一注明“XX市_申报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
(三)评审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12月1日前按要求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报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服务商培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服务团参与申报,确保摸排全覆盖、推荐高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工信局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单位信用状况良好、服务能力属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注重培育实效。各市要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引导服务商聚焦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实际需求,培育一批“小快轻准”的优质服务产品,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的规模化落地应用。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陈五彪,0551-62878852;查笑梅,0551-62871843。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414号)
2.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3.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4.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5.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6.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3日
本文转载自 安徽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