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4〕177号)要求,为高质量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有效期内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第三批(2021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3.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请填报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企业填写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对应作证材料。线下报送时间以企业所在县级工信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企业申请书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中小企业局栏目(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index.html),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中自行下载填报使用。
申请推荐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企业可在平台学习掌握。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纸质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申请书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规范整理并形成目录,列明题目、分项及对应页码;请注意线下与线上申请材料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申请表中有关指标项已明确“不得含有企业名称或简称”。
2.企业申请材料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需提供上年度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的企业说明(达到10%以上1000字以内,详见附件)。
3.企业申请材料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填报。企业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佐证要求详见附件。
4.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市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做好新申请企业和复核企业的动员申报工作,择优推荐新申请企业,确保复核企业应复尽复;对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能推荐复核的,需正式出具情况原因说明(盖章,并入推荐文件附件);同时要加大推荐工作服务力度,及时提醒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账号、密码,指导企业做好申报材料线上填报和线下规范整理,并组织力量为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二)严格把关。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对不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不得推荐;对申请企业“专、精、特、新、链、品”方面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企业质量;组织核实查证申请推荐企业的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统一出具说明(盖章);组织推荐期间,配合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对部分企业的实地抽查工作。
(三)按时推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及附件、《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企业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两份)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将报送文件和材料的PDF电子版发邮箱qhdzxqyk@163.com。
联系人:刘培兴 联系电话:0335-3869696
秦皇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9日
本文转载自 秦皇岛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