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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沈阳市工信局 · 2026-09-20 · 阅读约 8 分钟 ·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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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评选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按照《沈阳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试行)》(沈工信发〔2024〕22号)有关要求,依据《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评价规范》(GB/T 47018—2026),加快培育一批既理解沈阳产业场景、又具备数字技术整合能力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现组织开展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依据《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评价规范》(GB/T 47018—2026),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共分为8类。本次评选涵盖以下类别:

(一)数字化咨询服务商。重点面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战略规划、技术路径设计、数字人才培训等咨询服务的机构。

(二)数字化评测服务商。重点面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相关合格评定、产品检测、项目监理等服务的机构。

(三)数字化运营服务商。重点面向为企业提供业财税一体化、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协同等运营数字化服务的机构。

(四)数字化研发服务商。重点面向为中小企业提供CAD、CAE、CAPP、数字孪生等研发设计类工具及服务的机构。

(五)数字化生产服务商。重点面向为中小企业提供MES、QMS、WMS、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生产制造类工具及服务的机构。

(六)数字化基建服务商。重点面向为中小企业提供云服务、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

(七)数字化设备服务商。重点面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智能装备、工业控制系统、设备运维等服务的机构。

(八)数字化技术服务商。包括数据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3个子类。重点面向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治理、AI质检、数字孪生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服务商若同时兼具四类及以上的部分或全部子类,应归属为数字化综合服务商。

二、评选对象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细分行业制造业企业下属独立法人信息化或智能装备企业、电信运营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组织机构。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及偷漏税、严重失信等违法行为。

2.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参与沈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改造工作或在服务本地中小企业中取得显著成效。优先支持已纳入沈阳市制造业智改数转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商资源池的机构。

3.申报单位具备聚焦企业关键业务环节的数字化产品或解决方案,并已形成显著转型成效。产品应贴合行业特性,对中小企业适配性较强,部署周期及资金投入相对可控。

4.申报单位应具备数字化转型实践经验以及稳定的团队,拥有在本地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保障服务售后随时响应。非在沈阳市内注册单位需提供本地服务团队、本地长期办公场所等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需面向沈阳市工业企业,重点面向数字化水平薄弱的工业规上企业,完成一定数量企业的免费部署服务,并承诺企业免费使用至2027年底。

四、服务商等级

依据《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分级评价规范》(GB/T 47018—2026),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为五个等级,自低向高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各级特征如下:

一级(实践级):实践应用,产品普适。具有初步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面向某个转型需求具有明确的、标准化的转型产品、解决方案等实践经验。

二级(专业级):专业定制,场景适配。具有规模化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具备专职的研发及售后维护团队,具有定制化意识,面向某个转型场景推出可定制化的专业产品、解决方案等,有一定的行业沉淀。

三级(深耕级):体系完善,领域深耕。具有较为完善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职能分工明确,人才结构合理并建立专家库。在某个垂直转型领域深耕发展,有融合集成的数字化转型产品或解决方案,具备基于知识库的行业知识沉淀。

四级(引领级):智能引领,行业协同。具有成熟的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具备引领行业的服务能力。建立内外部专家库,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与敏捷方法在关键业务领域协同工作,在多个行业具有成熟的数字化转型方法论,具备基于模型与算法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知识库可动态更新。

五级(开创级):开创未来,生态变革。联合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形成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具备开创性的科研与技术攻关能力,推动产业变革。基于行业沉淀与知识库,结合应用大量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持续孵化、优化产品,实现机制的自我改进,为生态赋能。

五、评选流程

1.组织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组织分批申报。本地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附件);外埠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直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

2.区县推荐: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外埠申报单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初审。

3.组织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组建专家组开展专业评审,确定服务商等级。

4.公示:形成沈阳市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名单并进行公示。

5.组织实施:名单公示后,组织入选服务商面向数字化水平薄弱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免费服务,服务商与企业签订协议并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完成后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L1级及以上,并对企业开展培训,做好运维支撑。

6.现场复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入选服务商开展现场复核,重点核查实际服务数量与转型成效,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择优进行奖励。

六、动态管理

1.服务商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需重新申报评定。

2.对存在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或严重失信等行为的,将即时从名单中剔除。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不定期对名单内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对服务质量不达标、企业投诉较多的,视情况给予警告或除名处理。

七、其他要求

1.请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逐个对本地服务商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初审,保证质量。

2.请各申报单位规范形成申报书(附件1),纸质材料采用A4纸双面,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一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

3.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于9月24日前,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含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PDF版本),以地区为单位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外埠服务商申报材料需经市工信局初审通过,并于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hrh-sgxj@shenyang.gov.cn,邮件命名方式为“XX企业+服务商申报”。

4.11月30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对入选优秀服务商进行现场复核,包括服务商能力情况、免费服务情况等。

5.各申报单位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交的所有数据、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孟宇然  024-81535356  15940010953

孙欣然  024-81535356  17633303630

附件:沈阳市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申报书

附件:沈阳市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申报书(1).docx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8日

电话:024-22723471  传真:024—22740873  E-mail:bangongshi-sgxj@shenyang.gov.cn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本文转载自 沈阳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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