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6〕321号
有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川办发〔2024〕52号)、《成都科创生态岛“双向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西(成)科委办〔2025〕1号)等要求,前期我厅经征集发布、撮合对接等程序,形成了“企业找技术”项目榜单。为进一步做好本批次项目揭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揭榜范围
对照本批次“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附件1),公开征集技术攻关解决方案。
二、揭榜方条件
(一)具有与“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相适配的技术研发储备、技术支撑队伍、相关研发经验等。
(二)能充分响应和满足需求方的具体技术研发需求和预期成效。
(三)揭榜方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研发投入强度应达到相应规模或强度(在同行业中处于中等以上水平),具备较丰富的成果产业化经验及较强的市场化经营能力。揭榜方与需求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
(四)无重大科研诚信、安全、环保、税收等事故或不良记录。
(五)揭榜方可独立揭榜,也可根据技术研发实际情况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且须明确1个牵头揭榜方。
三、揭榜程序
(一)对接需求。揭榜方原则上应积极参与“企业找技术”撮合对接,与发榜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围绕榜单技术需求及揭榜条件要求申请揭榜。
(二)系统填报。9月15日9:00—10月14日18:00期间,揭榜方须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中“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工作专栏,填写提交揭榜申报书、揭榜方案、必要证明材料等(附件2),未在“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专栏中提交揭榜申报书的及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初审推荐。按照属地化或归口管理等原则,由揭榜方所属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对揭榜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省外揭榜方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初审。属联合揭榜的,由牵头揭榜方所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线上推荐工作于10月16日18:00前完成,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同步报送正式推荐文件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
(四)遴选论证。“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工作专班等会同发榜方,组织投资机构、市场用户等,对揭榜方案等情况进行论证,择优遴选确定揭榜方。原则上每个榜单任务最终遴选确定1个揭榜方(可空缺)。
四、有关要求
(一)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双向揭榜挂帅”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把关,做好动员组织、初审推荐等工作。
(二)发榜企业和揭榜方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真实、合理研究设定合作模式、实施周期等,科学测算项目总投入及编制项目预算细化方案,共同对揭榜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主体责任。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按照《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和《成都科创生态岛“双向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技术创新处 028-86265730
项目申报系统 028-86264185
附件:1“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榜单(另附)
2.“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另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本文转载自 四川省工信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