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工信通〔2026〕11 号
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大研发投入的重大部署和具体安排,加大培育研发投入创新主体,根据《楚雄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提前布置2026年度州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企业应具备《楚雄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中有关基本条件。
二、申报重点
(一)紧扣楚雄州“386”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技术进步、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的产业以及建筑等行业。
(二)优先推荐相关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行政辖区内宣传动员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含中央驻滇、省属有关企业)申报州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企业应编制《楚雄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报《楚雄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有关数据未特别要求一律采用企业2025年度实际发生数),并按《楚雄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见附件3)的先后顺序、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
(三)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应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及基础数据、有关附件和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遴选进行排序,正式行文后通过楚雄州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上报。
(四)请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申报正式文件、经审核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企业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wjscxk@163.com)。
附件:附件1-3.docx(1.楚雄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2.楚雄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3.楚雄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
2026年4月27日
(联系科室及电话:技术创新科0878—3389325)
本文转载自 楚雄彝族自治州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