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根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工信规〔2025〕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漳州市“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以下简称“链式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面向全市制造业各行业领域,重点围绕休闲食品制造业、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制品、新型电子元器件行业三个重点行业,征集一批链主企业或平台型企业引领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转型的“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转型模式。
二、基本要求
1.申报主体在辖区内依法生产经营,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2.申报主体结合征集方向要求和拟申报案例特点选择下列1个征集方向进行申报,每个申报主体报送案例数不超过1个。
3.报送案例需符合征集方向要求,实事求是、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具有行业代表性,具备较强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尽可能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
4.申报主体带动能力强,须有效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或园区内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原则上要求带动不少于10家中小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带动企业名单。
三、征集方向
案例内容体现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或平台型企业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行业共性解决方案,开放技术、资金、人才、服务等资源,牵引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的特点,主要包含供应链赋能、数字化平台赋能等两类模式:
(一)模式一:供应链赋能模式
由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围绕供应链管理等行业共性需求,面向供应链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输出技术、标准、数字化产品及方案等,以市场订单为牵引、以质量协同为驱动,通过技术扩散、资源共享等助力供应链相关企业的研发设计效率和生产效率,降低库存积压率,引导带动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数字化改造,打造安全、稳定、柔性、高效的数字化供应链。
(二)模式二:数字化平台赋能模式
由深耕细分行业领域的平台型企业构建产业链协同能力,基于平台汇聚、组织制造资源,实现市场订单、研发资源、生产原料等与中小企业精准匹配,打造共享制造、个性定制、众包众创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广行业共性数字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体化数字支持,助力“链上”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发展。
四、申报材料
1.《漳州市“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
2.企业实现“链式”数字化转型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系统截图、现场照片以及能够反映供应链协同、平台赋能等实际应用情况的相关材料;
3.被带动中小企业名单及数字化转型情况;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明等;
5.企业信用报告;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
五、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胶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填报信息应真实可靠、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县区工信部门初审后,并附推荐意见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6年9月7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软信科。
(二)专家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市工信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确定。
(三)公布名单。评选通过的企业名单经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工信局发文公布。
联系人:李 昌 联系方式:0596-2305562
林秀玲 联系方式:0596-2300771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1号楼314/317室
邮 箱:zzsgxjrxk@163.com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本文转载自 漳州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