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
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办信软〔2024〕20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作部署,推动卫星通信、导航、遥感技术在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大规模深度应用,助力我省卫星及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2024年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现开展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一)申报主体应是河南省内卫星应用案例的建设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中央驻豫机构、高校科研单位,可与技术服务方联合申报。
(二)申报主体单位需在河南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已入选2023年度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的项目,不列入本次申报评选范围。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案例应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水平先进。案例采用先进自主可控卫星应用技术,在行业应用、项目建设、运营服务、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够充分融合人工智能、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牵引我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方向。
(二)综合效益明显。赋能农业农村、交通物流、生态环保、应急安全、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开展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等数据服务,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车载终端等消费产品实现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消费服务供给能力。
(三)产业化前景良好。技术方案成熟、功能特色突出、应用安全可靠,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
三、评选工作流程
2024年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按照单位自愿申报、地市审核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并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部门、中央驻豫机构申报材料直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地市审核。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机构,分别负责本地、本单位案例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填写《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1月30日前连同案例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纸质版2份,盖章PDF电子版发送邮箱gxtxrcwx@126.com)。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组对推荐参评案例进行集中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视情组织现场答辩,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四)公示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拟入围案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2024年度河南省卫星应用典型案例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加强与联合申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全面总结案例建设成果经验,认真填写案例申报材料。同一案例不得由多家单位重复申报。
(二)案例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部门、中央驻豫机构等单位要认真履行案例申报材料的审核职责,真正把应用成效好、示范作用强的案例遴选推荐上来。
联系人:朱亚召
电 话:0371-65509834
邮 箱:gxtxrcwx@126.com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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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