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新型工业化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按照《河南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办〔2023〕6号)工作要求,现面向全省遴选2023年度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7大产业集群,聚焦先进超硬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先进工程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冷链食品、纺织服装等28个重点产业链,遴选一批制造过程深度脱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运维、区域综合能源改造、装备大型化改造、工业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绿色降碳新技术、新模式项目及应用案例,充分发挥标志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
二、遴选条件
(一)企业在省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于2023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使用,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项目产能置换等)手续完整,符合规定。
(三)项目建成后,绿色低碳技术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优于相应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的先进值,节水、排放等指标应优于国家标准先进值。
(四)项目建设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申报日相应网站公示文件为准)。
三、相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度河南省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审批、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与申报书一并胶装成册)。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严格初审,形成纸质推荐文件(含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步),于3月15日(周五)前报送至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至jnc@gxt.henan.gov.cn邮箱。
电话:0371-65507661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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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