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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 来源:南宁市发改局 · 2023-03-03 · 阅读约 3 分钟 · 查看原文 ↗

信息港南核指办发〔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底座,助力南宁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根据《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港南核指办发〔2023〕1号)(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3—10日。

二、申报流程

(一)广泛发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参照《细则》有关内容,向所辖(联系指导)企业转发通知,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申报书》(附件2),连同申报所需材料交到属地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涉及注册地变更的,以申报年度当年注册地为准]。

(三)属地推荐。属地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格式要求。申报材料准备、纸质材料装订等要求严格参照《细则》执行。

(二)数量要求。申报材料(申报书、服务器清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刻制光盘1份(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zcyfzk@126.com)。

(三)时间要求。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属地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审核。属地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申报书上出具推荐单位意见并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附件3),连同申报书等相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提交至市大数据发展局(地址:南宁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308 办公室)。

(四)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

责。

(五)申报材料不予退还,属于保密材料的,通过线下方式

提交,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针对补贴原则、补贴对象、申报主体、申报流程、材料装订等事项具体要求,请参照《细则》执行。

(二)完成申报工作后,市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细则》要求,组织开展实地核验、联合审查、结果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筱茜:0771-5573533,18077161607。

附件: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实施细则(信息港南核指办发〔2023〕1号).pdf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申报书.docx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代章)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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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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