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10-08 | 浏览次数:167 |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46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和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单位需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进行评价申报。申报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管理平台提供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申报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和评价,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推荐申报的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要优于当地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平均水平。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的;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政策解读视频里已有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企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进行评价。申报企业应为省级绿色工厂,优先推荐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
(二)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
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对照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评价要求(附件2)进行评价,推荐企业以行业龙头企业母公司为主,优先推荐机械、汽车、船舶、电子、轻工、纺织等产业链关联性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绿色低碳引领效应明显的行业以及现有省级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三)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园区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评价,申报园区的工业增加值占比应超过50%,绿色低碳发展水平领先同类园区,原则上应为省级绿色工业园区。
(四)动态管理
针对历年来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企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评价对标,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完成逐级提报和复核工作,同时提供存在被移出条件和更名的单位名单。拒不填报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将被移出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行复核,实现有进有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组织企业、园区加强新标准新要求的学习培训,指导企业尽早登录管理平台学习政策解读及填报要求,确保每一个申报单位熟悉掌握政策。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申报企业、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要深入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确保推荐质量。要充分征求当地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并在推荐意见中注明部门反馈意见情况。
(三)按时推荐上报。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管理平台及时完成审核提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出具开展对标情况和推荐意见,填写“2026年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上述材料盖章版以及电子版,于2026年10月19日前在管理平台完成报送工作。另外,各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推荐企业和园区在平台上填报的基本信息表和基本要求两项材料汇总形成电子版(每个申报单位一份)统一报送邮箱:dygxjkjk@dy.shandong.cn。历年来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动态管理工作请于2026年10月19日前一并完成。
联系人:穆振坤、王新伟 电话:8331490
附件:1.重点行业清单附件1.重点行业.docx
2.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评价要求附件2.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评价要求.pdf
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3.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pdf
4.东营市2026年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4.东营市2026年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 .docx
5.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系信息表附件5.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系信息表.docx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8日
本文转载自 东营市工信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