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指挥部同意,现将《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代章)
2023年3月3日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强首付战略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47号)精神,推动我市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规范和明确落户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以下简称补贴)的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发放兑现等工作,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原则
(一)数据赋能、绿色低碳。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发放,要体现数据中心汇聚多元数据资源、运用绿色低碳技术、具备安全可靠能力、提供高效算力服务、赋能千行百业应用,支撑经济社会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作用。
(二)以缴定补、兼顾发展。已缴纳高可靠性供电费的数据中心才可获得补贴,同时考虑数据中心绿色发展和经济贡献,促进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南宁市乃至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专款专用、强化效率。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将以自治区每年实际下达的补贴资金为限,在符合条件的数据中心中进行分配,当年下达的资金原则上在当年完成支出;数据中心获得的累计补贴不应超过其已缴纳高可靠性供电费的金额。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数据中心:
1.项目纳入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项目库,并取得各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2.在2020年1月1日(含)—2021年11月29日(含)期间开工建设;或在2020年1月1日以前已开工建设,在2020年1月1日(含)—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投入运营;
3.已投入运营的数据中心要求上架服务器数量超过500台(含)。尚未投入运营的,须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并上架服务器数量超过500台(含)。到期不履行承诺的,将回收已发放补贴金额,并无法获得后续补贴金额;
4.已足额实缴高可靠性供电费;
5.为对外运营的IDC,并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IDC数据中心业务许可证。
三、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
1.应为满足补贴条件的数据中心业主单位;
2.在南宁市范围内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对南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贡献。
(二)申报主体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补贴:
1.已获得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的数据中心(园区),其扩容建设不再纳入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范围;
2.近三年内获得中央、自治区同类财政资金补贴的;
3.近五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近五年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重大失信情形的;
5.对于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单位,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申报书》(附件1),连同申报所需材料交到属地[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涉及注册地变更的,以申报年度当年注册地为准]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
(二)属地初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属地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递交市大数据发展局。
(三)核验审查。由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组建第三方专家评审小组,对标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查验,出具审查意见(附件6)。
(四)联合复审。由市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发改、财政、工信、税务、供电、属地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联合复审,按照《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分配方案》(附件2),确定补贴的数据中心名单及补贴金额。
(五)公示。由市大数据发展局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示补贴情况,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的,由市大数据发展局会同联合复审单位,对异议情况进行复核,对异议属实的,予以取消补贴。对公示无异议的,下一步按程序拨付资金。
(六)拨付及报备。申报单位根据公示情况,填写《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拨付申请表》(附件3)报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按程序拨付资金,并将补贴情况报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备案。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代理人身份证。
3.数据中心项目备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4.省级及以上政府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IDC数据中心业务许可证。
5.高可靠性供电费缴纳证明材料,包含供电企业提供的供电方案协议、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的增值税发票等。
6.已上架服务器数量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清单(附件4)等。尚未投产的数据中心,须提供投入运营承诺书(附件5)。
7.数据中心近3个月缴纳电费证明材料,如供电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等。
8.数据中心PUE证明材料,包括设计测算、实测数据等,测试及计算方法应符合GB40879-2021《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二)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 A4 纸双面或复印,按申报书要求材料的顺序、编目装订成册。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申报书封面一致。
2.排版要求:一级标题为3号黑体、二级标题为3号楷体GB_2312;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GB_2312,28磅行距;表格内文字字体为4号仿宋GB_2312。
3.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相关佐证材料(或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清晰且无涂改)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扫描版1份发送至邮箱szcyfzk@126.com。
六、其他
1.获得补贴的数据中心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 推动数据中心和 5G 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174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桂发改高技〔2022〕432号)精神,其PUE(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IT负载消耗的能源比值)达不到文件要求的,要主动开展节能降碳整改工作,到2025年,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PUE降到1.3(含)以下,其他数据中心PUE降到1.5(含)以下。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谎报、瞒报和提供虚假信息,应配合市大数据发展局的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追缴补贴资金,并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尽事宜,由市大数据发展局另行规定。
3.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由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申报书.docx
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数据中心高可靠性供电费补贴分配方案.docx
本文转载自 南宁市发改局 公开发布信息,查看原文
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