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2026〕35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6〕613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的企业应为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二)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重大
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认定为偷税情形,未发现存在影响申报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五)坚持企业自主自愿原则,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根据《办法》规定,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做成一个PDF文件)。培育平台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
(二)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后可在此查看复核记录(详细操作见附件4)。
(三)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在平台上通过市工信局审核后,申报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均为电子档),报所在辖区工信局初审和汇总: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平台线上系统下载导出),盖章(PDF)和不盖章的可编辑电子档各一份;
3.佐证材料(PDF)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封面(见附件5)、目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平台线上系统下载导出)、佐证材料清单所列材料(附件2),在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4.将以上所有电子档材料刻录入电子U盘,并标注“XX公司2026年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于2026年9月4日前报送所在辖区工信局进行初审和汇总。
(四)请各县(市、区)工信局统一汇总企业电子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为两个文件夹存放)并拷入电子U盘,将电子U盘和纸质推荐函、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6年9月8日前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上报请示文扫描件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邮箱glgxzxk@163.com。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8楼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57室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登录培育平台管理端(https://zjtx.miit.gov.cn/zxqy/),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市工信局将对各县(市、区)工信局汇总上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4.培育平台系统操作手册
5.企业申报材料封面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书
7.需要复核的桂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773-28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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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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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