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有关政策要求,现就申报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方向
支持建设培育赋能中心,对能够整合各类创新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市场资源、空间资源等企业发展要素,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小试中试、检验认证、投资融资、人才招引、市场开拓等全链条服务的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按上述支持专题方向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工作程序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受理、组织项目评审、公示等程序,并按要求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559761,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自2026年9月21日开始,各有意向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10月16日完成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首次使用申报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的企(事)业单位,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单位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单位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单位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市工信局审核。申报系统于9月21日10:00开放申报,10月16日17:00申报通道,申报单位须在10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须在10月20日17:00前提交,此后系统将提交通道。
附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0日
(联系人:胡中皓 ,联系电话:020-8372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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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工信电子〔2026〕361号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对申报享受2026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工作流程等作了明确。请各单位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材料三份,包括系统生成的纸质文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一份,包括纸质版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纸质版材料对应的可编辑文件(刻录成光盘)。联系人:张宸 0731-88955373。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923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0号)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抓紧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并将企业到账凭证和满意度调查表(盖章电子版)(附件4),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引资科(中小企业科)。 二、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每月按时按要求报送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
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54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 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分配计划和任务清单 分配计划、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1-3。 三、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请英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加强